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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中小学校: 为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通过岗位练兵,优化教学,使教育教学与时代接轨,进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展现当代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育理念;展示广大中小学教师电视教育和信息化教育的应用能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协办单位:中央电化教育馆 支持单位:中国老教授协会 承办单位:时代教师活动组委会 播出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及各地方教育电视台 媒体支持:人民网、新华网、中国青年网、共青团中央影视中心、中国未成年人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等。 三、活动内容: 1、报名资格: 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及所有从事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教师。各级教育科研部门、学校组织集中报送;个人也可网上报名参评,参赛作品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2、活动分组: 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按照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中等教育组、特殊教育组、幼儿组等,设置“课堂实录”、“多媒体教学论文”、“多媒体教学课件”和“微课”四个参赛项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科学、政治、信息技术和幼儿教育等学科。 3、参赛项目说明: (1)“课堂实录”:时长要求为一节完整的课时,课题自定。要求录制画面清楚,声音清晰,且保存格式为MPG,(格式要求参考:视频码率:18 Mbps以上,视频帧率:25fps,分辨率:1920×1080),录像文件需注明课题名称、年级、学校、参赛教师和录制教师姓名。 ①U盘报送: U盘一份,内含个人报名表电子版、课堂实录文件、教学设计电子版各1份。 ②邮箱报送:将个人报名表电子版、课堂实录文件和教学设计电子版各1份,打包以超大附件形式发送到组委会邮箱。 (2)“多媒体教学论文”:要求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创新和应用研究为根本,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页面大小为A4,课题用小2号宋体、加粗、居中,年级、学校及教师姓名用4号楷体、居中,正文用小4号仿宋体,行距1.5倍。文前附300字的摘要,附3—5个关键词。 邮箱报送:个人报名表电子版和论文电子版各1份。 (3)“多媒体教学课件”: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邮箱报送:个人报名表电子版、课件视频文件、教学设计电子版各1份。 (4)“微课”:要求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课程,录像文件需注明课题名称、年级、学校、参赛教师和录制教师姓名。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播放时间一般10分钟左右。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微课名称、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统一为WMV格式,高清像素为1080×720,标清像素为720×576,总大小不超过100MB。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邮箱报送:个人报名表电子版、微课视频文件、微课设计电子版各1份。 4、报送方法: 采取各级有关教育部门组织集中报送,当地没有组织的情况下,鼓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报送。同一单位或一起报送的参赛教师可以将报送文件统一报送,各送审单位和学校要做好资料的备份,送审资料恕不退还。 四、评选与颁奖: 1、评选方法: 专家评审:由活动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在综合评定基础上,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将在活动组委会网站上进行公布。 2、奖项设置: (1)个人荣誉奖:活动组委会将根据““课堂实录”、“多媒体教学论文”、 “多媒体教学课件”和微课四个参赛项目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课堂实录”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获奖教师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制作奖:报送的“课堂实录”编辑视频符合技术要求,且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其录制教师将获得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的“优秀制作奖”荣誉证书。 以上荣誉证书可作为评职、评优和晋级的参考依据。 (2)集体荣誉奖: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组织单位的参赛作品总数、获奖数、报送时间和报送资料完整性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获奖单位将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五、活动组委会权益: 1、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属于时代教师活动的重要内容,时代教师活动组委会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活动组委会拥有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全过程及作品的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播放(映)及版权。 3、活动组委会拥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 附则: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组委会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在其他大赛活动中已获奖的作品欢迎参评;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批评。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二○一七年九月三日 |